【法務處公告-法令傳達】教育部函轉大陸委員會政府對中共辦理「海峽論壇」之政策立場說明,經教育部115年6月24日臺教文(二)字第1150059063號發布
首頁 navigate_next 最新消息 navigate_next 院系所公告 navigate_next 【法務處公告-法令傳達】教育部函轉大陸委員會政府對中共辦理「海峽論壇」之政策立場說明,經教育部115年6月24日臺教文(二)字第1150059063號發布

【法務處公告-法令傳達】教育部函轉大陸委員會政府對中共辦理「海峽論壇」之政策立場說明,經教育部115年6月24日臺教文(二)字第1150059063號發布

一、本件為教育部函轉大陸委員會政府對中共辦理「海峽論壇」之政策立場說明,重點說明如下:

(一)禁止在台辦理「海峽論壇」相關活動;亦不得與陸方合作辦理。

(二)禁止中央機關人員、地方政府人員參與相關活動。

(三)禁止參加目的為消滅中華民國的「一國兩制台灣方案」或「民主協商」 等活動。

(四)提醒國人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規範,避免觸法。

(五)提醒國人注意赴陸人身安全風險。

(六)呼籲各界及政黨勿附和中共對台敘事,淪為對台統戰工具。

二、教育部來函及其說明請參附件檔案。

三、敬請師生同仁瞭解並遵循相關交流規範。

 

本函將同步公告於本校公佈欄及法務處網站「重要消息」區。

如對本函文內容有疑義,可洽詢法務處法遵組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