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安研究室規範為維護實驗安全,進出食安研究室,請遵守相關規範,並請遵守相關辦法規定
(一) 需遵守食品安全教師研究室門禁管理規定,並取得門禁進出許可(二) 實驗操作人員需取得本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通過證號(三) 須穿著實驗安全裝備,包含實驗衣及手套,並宜佩戴護目鏡(四) 使用儀器須取得儀器授權(五) 藥品、試劑、樣品須確實標示並歸位,且廢液、垃圾須分類回收(六) 避免單獨做實驗(七) 實驗區禁止飲食
儀器使用預約
使用本學系之儀器設備需遵從本系規範,並依各儀器設備規定取得使用授權,且以下儀器設備採須預先預約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