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安研究室規範

    為維護實驗安全,進出食安研究室,請遵守相關規範,並請遵守相關辦法規定:

    (一)需遵守食品安全教師研究室門禁管理規定,並取得門禁進出許可
    (二)實驗操作人員需取得本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通過證號
    (三)須穿著實驗安全裝備,包含實驗衣及手套,並宜佩戴護目鏡
    (四)使用儀器須取得儀器授權
    (五)藥品、試劑、樣品須確實標示並歸位,且廢液、垃圾須分類回收
    (六)避免單獨做實驗
    (七)實驗區禁止飲食
    (八)相關規範請參見下列檔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