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習手冊

實習場域

實習表單

實習合約

實習優良獎

(1)學生凡經選修產業實習學分並經產業實習者具有參賽資格,採自主報名制。

(2)參賽學生必須完成實習單位及學系規定之實習心得報告等作業。

(3)每年經學系公告後,須提交實習工作日誌、實習成績、推薦函等書面資料,資格審核後公告參賽名單,舉辦公開簡報演講競賽。公開演講競賽經學系主任指派學系5位老師組成評審團,參賽學生8分鐘簡報演講,評分後取平均值,公開演講佔90%,實習單位給的成績10%,選出優異者。

(4)競賽相關事宜由實習課程老師負責,報名及競賽作業期限依當年公布為準,原則上在每年三月底前完成。

校內實習相關辦法